各位老师、同学:
经学校2023年7月财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,确定了实验动物中心收费标准,请各位老师及时缴纳相关费用。以往计费情况及相关问题请致电实验动物中心办公室(电话:85310641-6002)。
根据学校和学院政策要求和工作安排,请各位老师于2023年9月27日前,补交2023年7月前在实验动物中心购买及代养动物的费用。逾期未结清费用的,将影响后续动物购买、饲养及实验工作。
注:(1)2023年7月之后需先交费,再领取购置动物;
(2)2023年7月之后饲养动物的费用,可按月度结算,也可待实验协议结束后结算。
请大家相互转告周知。
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动物中心
2023年9月7日